2008年6月6日 星期五

發 展 商 反 對 西 半 山 設 高 限

發 展 商 反 對 西 半 山 設 高 限
多 家 發 展 商 對 西 半 山 大 綱 圖 加 入 發 展 限 制 、 提 出 反 對 意 見 。
  (星島日報報導)地政總署昨日公佈,半山區西部分區大綱圖加入發展限制,在公眾諮詢期間,共接獲二百六十三份意見,區內持有物業的發展商太古、嘉裡及 恆基,均提出反對意見,同時亦建議修訂旗下物業的高度限制;不過,區內業主及住戶則意見不一,當中大部分均對加入高限表贊成,而正待收購的美麗臺業主則反 對加入高限。

  政府早前在西半山加入發展限制,當中高度限制為一百四十至三百二十米(主水平基準以上,下同),其中在區內持有項目的太古地產,分別就旗下多幅用地提 出反對及修訂建議,當中包括西摩道、繯城坊及堅道多個地段,並建議將繯城坊四至六A號改劃為住宅甲類,同時建議西摩道及繯城坊住宅甲類用地高限修訂為二百 七十三
點五五米。

  此外,太古亦建議修訂堅道九十二號等,繯城道十八至二十二號,西摩道五十一至五十三號,堅道一百四十至一百四十二A號,以及西摩道二十五至三十五號的建築物高限,並建議將有關地點的高限修訂為二百三十米。

  另外,嘉裡亦為旗下多個物業提出反對意見,其中位於地利根德里三號,Branksome Grande和Branksome Crest位於同一地段,嘉裡建議兩建築物高度等同為三百五十七點一米,或取消該地點的高限。

  而地利根德里十號,發展商認為Tavistock與騰皇居及譽皇居位於相同或接鄰地段,建議高度可放寬至三百三十二米,或取消該地點的高限。同時,發展商亦建議把梅道及山頂纜車以東的地盤,改為住宅乙類用地,高限為二百五十一點三米。

  至於麥當奴道七十八至八十B號惠士大廈加入高限,亦收到三份反對意見。而港燈亦提出反對港燈中心及堅尼地道發電站加入高限,另英基學校協會亦反對Islands School及己連拿小學用地加入高限。

  事實上,是次西半山加入高限,區內不少居民及環保觸覺均表支持,此外,公民黨及中西區關注組則提出進一步限制建議。

  另外,正在等待收購的美麗臺,亦接獲五十份反對意見,其中包括恆基亦有提出反對,同時希望該地皮可以取消高限。
2008-06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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